社会组织党建基础工作指引

一、抓党组织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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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党组织怎么建?
(1)按单位建立党组织。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都要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委、总支、支部,并按期进行换届。规模较大、会员单位较多而党员人数不足规定要求的,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可以建立党委。(2)按行业建立党组织。行业特征明显、管理体系健全的行业,可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行业党组织。(3)按区域建立党组织。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各类街区、园区、楼宇等区域,可以打破单位界限统一建立党组织。规模小、党员少的社会组织可以本着就近就便原则,联合建立党组织。
2、社会组织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条件怎么办?
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
3、社会组织中党员不愿意转移组织关系怎么办?
通过建立“兼合式”党组织,探索“一方隶属、双重管理”模式,把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及时纳入党组织管理,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增强党在社会组织中的影响力、凝聚力。
4、建立党组织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1)成立党组织筹备组,选出筹备组负责人,主持成立党支部的有关事宜。
(2)向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住所地乡镇(街道)党(工)委或业务(行业)主管单位党委)提出成立党支部的请示。对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达到50以人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成立党总支。具备成立行业党委的,向市委非公工委提出成立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社会组织的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组织的依据和理由等。
(3)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党组织筹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并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选举办法、候选人选等。
(4)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召开党员大会后,应按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5)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6)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结果。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以及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7)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支部(总支部)委员会由社会组织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或三年。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
二、抓队伍建设
    (一)党员队伍
1、重点需要将社会组织中那些人发展成党员?
注重将社会组织中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发展成为党员。
2、党员发展的流程是什么?
1、本人申请入党→2、党支部及时登记→3、确定积极分子→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5培养教育  →6、定期考察 → 7、确定上报发展计划 → 8、参加党委(总支)组织的培训 →9、确定发展对象→ 10、政审 →11、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12、向党委(总支)报告→13、预审→ 14、填写《入党志愿书》→1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16、填写支部决议上报党→17、与发展对象谈话 →18、召开党委会审批→19、填写党委审批意见→20、与预备党员谈话→21、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大会→22、预备党员申请转正→23、党支部审查 →24、支部大会讨论 →25、党委审批
 (二)志愿者队伍
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应该有哪些人组成?
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应该依托党支部或者党小组来成立,将社会组织中的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群体全部吸纳成为志愿者,同时,要注意吸纳身边热爱公益事业的热心人,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
(三)党组织书记队伍
社会组织中选谁当党组织书记?
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拔政治上强、热爱党的工作、有一定群众工作能力的同志担任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一般从社会组织内部产生,提倡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可从管理层中选拔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提请上级党组织选派,可以从退休或不担任现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中选派,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也可以从业务相关的党政机关干部中选任“第一书记”,履行相关规定程序后,再按党内有关规定任职。
(四)党建指导员队伍
1、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应该派谁来担任?
围绕推动事业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服务职工群众、促进和谐稳定、培养锻炼干部目标要求,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充分发挥其组织宣传、联系服务、协调指导作用。拓宽选人渠道,重点从党政机关优秀党员干部、退休或不担任现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中选派,也可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单位选派。改进选派方式,鼓励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
2、党建指导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社会组织依法经营,照章纳税;(2)抓好覆盖率,力争每一个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3)指导和帮助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组织活动的各项制度;(4)组织动员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5)积极帮助未成立党支部的社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6)指导社会组织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帮助建立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众组织;(7)帮助社会组织排忧解难,为其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发展环境;(8)关心社会组织发展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扩大党在社会组织的号召力和影响力;(9)了解、反映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从业人员的正当权益。
三、抓工作制度
1、什么是“三会一课”制度?
所谓“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2、社会组织如何创新开展“三会一课”制度?
社会组织应该立足自身发展、结合党员职工的工作特点,在坚持传统“三会一课”的基础上,坚持小型、灵活、务实、创新的原则,开展如建言献策会、业务技能交流会、思想政治分析会、业务培训课等。
3、什么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4、什么是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定期专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的一项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5、什么是“三有两评”制度?
党组织“三有两评”即:党组织有服务计划书、党员有年度服务承诺、企业有志愿服务队伍,服务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评估和群众评议。
四、抓活动开展
1、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有哪些?
(1)围绕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开展党组织活动。党组织活动应与社会组织发展紧密结合,积极探索开展主题活动等有效载体,与社会组织执业活动、日常管理、文化建设等相互促进。推行社会组织党员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书记应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党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可邀请非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2)贴近职工群众需求开展党组织活动。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深入了解、密切关注职工群众思想状况和实际需求,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组织开展群众欢迎的活动,提供群众期盼的服务,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寓教育于服务之中,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形成做好群众工作合力。(3)突出社会组织特点开展党组织活动。发挥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专业特长,积极开展专业化志愿服务。发挥社会组织人才、信息等资源丰富的优势,主动与社区和其他领域党组织结对共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挥社会组织联系广泛的优势,组织党员在从业活动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凝聚社会共识。针对从业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活动,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开放性、灵活性和有效性。(4)深入开展“双比双争”活动。扎实推进服务型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继续广泛开展以比作用发挥、争创“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活动阵地好、活动载体好、群众反映好)服务型党组织,比诚信奉献、争做“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双比双争”活动。(5)紧扣党员实际创新教育管理服务。着力保障和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发挥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以党性教育为重点,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素质。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等形式,积极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组织暂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积极参加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活动。探索党员积分制管理,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注重把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发展为党员,注重在没有党员或只有个别党员的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强化党员管理监督,严格组织关系管理,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2、社会组织中党员发挥作用的方法有哪些?
(1)设岗定责竞赛法。通过设置思想疏导岗、技术攻坚岗、党员责任区等,充分发挥党组织功能优势和党员内在潜力,感染普通职工向党员看齐,提高员工的竞赛意识和服务意识,层层带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2)建言献策议事法。通过采取民主恳谈会、党员议事会等方式,增进社会组织职工之间、职工与行政管理领导之间的交流,促进社会组织更好的发展。
(3)党内关爱帮扶法。通过开展建立困难党员关爱基金,开展给困难党员送温暖、困难职工子女捐资助学、结对帮扶等活动。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使党组织成为凝聚党员、团结职工的和睦家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党群共建凝聚法。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工人模范岗、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岗等,开展业务练兵、技能大赛,促进党员、职工、青年和妇女在服务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主力军、生产军和半边天作用,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优势,构建作用互补、相互监督、共同发展的党群工作机制。
(5)考核评议激励法。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优秀员工和党员评选对工作突出的职工和党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等方式,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提高职工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推动党组织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五、抓工作保障
1、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建设?
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建设党组织活动场所,应该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推进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
2、社会组织没有条件建立党组织活动场所怎么办?
上级党组织和社会组织主管单位可以通过“五抓五送”活动,采取资源整合、社会组织自筹、上级党组织以奖代补相结合的方式,帮助社会组织建设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区域统筹建设党群活动服务中心,配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规范工作运行,充分发挥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机关和街道社区、乡镇村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场所共用、资源共享。
3、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经费如何保障?
可以建立多渠道筹措、多元化投入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社会组织自身可以通过自筹的方式来保障自身的工作经费;通过管理费用税前列支的方式,为党建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上级党组织可以通过“五抓五送”、党费支持、以奖代补、财政支持等方式为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提供保障。
4、社会组织中应该如何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
首先要采取党内选举、协商委派、公开招聘等多种方式选配党组织书记;上级党组织要为社会组织选配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好发展党员、指导党建工作;运用“双培三帮带”的方式,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
六、抓工作考评
1、非公工委对社会组织主管单位如何考评?
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2、社会组织主管单位如何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考核?
对社会组织的考核要分为基础考核和分类考核。基础考评对所有社会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队伍、组织制度、活动阵地、组织活动情况进行考评。分类考评按照社会组织类别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社区社会组织四类进行有针对性的考评。社会组织主管单位可以根据所主管的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细则。
3、社会组织党组织如何对内部党员进行考核?
探索开展分类考核、积分制考核,党员积分考核标准包括基础项目、加分项目、减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等,社会组织党组织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细化考核标准。
    (1)基础项目。主要是指规范参与组织生活,能按时、按要求参加党支部、党小组学习、会议和活动等;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主动参加服务型党组织项目化建设等活动;参加党建工作、业务技能、党性教育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
    (2)加分项目。主要是指发挥模范作用,如带头发展济、热心公益事业、参与扶贫帮困、抵制歪风邪气、组织文体活动等。  
(3)减分项目。主要是指不服从组织安排、脱离群众,不参加组织生活、党员会议,不支持地方、单位、组织工作或发展,工作失误失职、生活作风不检点、违反社会公德等。        
(4)“一票否决”项目。如有下列“一票否决”行为,即评为不合格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全年参加组织生活少于2次的;无故拖欠半年以上党费,经教育,仍拒绝交纳的;本年度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的;本年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七、抓工作宣传
社会组织党建应该怎样抓宣传?
一方面要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设立党建宣传栏等方式,将党的先进思想和精神向广大社会组织党员宣传,提升党建影响力;另一方面要通过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值得推广和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典型人物、典型事例宣传出去,扩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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