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季度秘书处接受业主投诉及处理情况汇总

 

 

2021年度第一季度秘书处接受业主投诉及处理情况如下:

 

接受投诉时间:2021年1月8日

接受投诉方式:微信

投诉单位(个人):小林五金

投诉对象:宣城市格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事由:宣城市格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胡总拖欠材料款不能及时给付。

处理经过:秘书处接到微信投诉后于1月9日上午联系胡总,向胡总了解具体情况,据胡总说拖欠货款属实,但已和对方明确了于15日结清。秘书处将此情况反馈给投诉人,1月15日,投诉人通过微信反映货款仍未结算,但胡总答应到月底付清。

处理结果:双方均未在联系协会。

 

接受投诉时间:2021年1月19日

接受投诉方式:上门

投诉单位(个人):康先生

联系方式:138★★★★2008

投诉人住址:力达紫御府5幢401室

投诉对象:芜湖腾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

投诉事由:水电工程中布线问题

处理经过:2021年1月19日上午,业主康先生到协会秘书处反映与芜湖腾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以下简称:腾辉宣城公司)合作过程中,在水电施工环节有争议,当日下午,秘书处联系腾辉宣城公司负责人蒋总,蒋总具体介绍了争议情况并表示及时联系康先生,争取尽快解决问题。

处理结果:蒋总来电说问题已经解决好了。

 

接受投诉时间:2021年1月27日

接受投诉方式:先电话后上门

投诉单位(个人):王先生夫妇

联系方式:183★★★★8027

投诉人住址:香江金郡3幢501室

投诉对象:宣城徽格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投诉事由: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阳台水龙头爆裂喷水造成次卧室及客厅地板泡水等问题

处理经过:2021年1月27日下午,业主王先生通过电话向协会秘书处反映以上问题并于28日上午来到协会秘书处当面反映,业主投诉称双方与2020年8月19日签订装修合同,约定于11月20日交房,装修总价为126000元,目前已按合同约定给付111000元,剩余15000元于交房当日付清,期间出示相关照片,秘书处于当日下午联系宣城徽格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总未果,29日与黄总联系,黄总表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自身有原因,但也存在业主主材选择时间较长等客观,关于因阳台水龙头爆裂喷水造成次卧室及客厅地板泡水等问题,黄总的处理意见为:1、将原地板重新铺装并承诺一年内不出问题;2、更换地板重新铺装,费用需双方共同分担,业主分担费用在1500元左右。3、关于阳台水龙头爆裂的原因,黄总认为是气温低冻裂,且公司项目经理已尽到告知义务,是业主自身开窗造成的。

      秘书处于当日将黄总意见转述给业主,业主表示不认可、不接受,理由为:1、改公司项目经理根本没有说不能开窗的事情;2、宣城那几天气温并不是极端低温,再说如果阳台上的水龙头开窗都能冻坏的话,只能说明水龙头质量太差;3、泡水后的地板已明显出现变形,不同意重新铺装;4、重新换新地板铺装凭什么让出一半费用,我们没有责任的。后经秘书处多次协调,徽格装饰黄总表示:1、地板换新的且不用业主出费用;2、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属于自己责任的愿意支付违约金;3、对于业主超出合同约定部分的材料需要业主承担费用;4、希望业主能够到公司对面沟通并核算相关费用。对于黄总的意见,经秘书处多次协调,希望业主能够到公司当面沟通,因业主明确拒绝到公司沟通,秘书处失去协调意义。

处理结果:后经了解,双方已通过飞彩派出所协调解决。

 

 

接受投诉时间:2021年2月23日

接受投诉方式:电话

投诉单位(个人):江先生

联系方式:139★★★★3569

投诉人住址:中梁壹号院8幢504室

投诉对象:宣城市聚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事由: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项目经理态度恶劣及因公司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等问题

处理经过:2021年2月23日下午,业主江先生通过电话向协会秘书处反映以上问题,业主投诉称双方与2020年7月签订装修合同,约定工期90天,后因装饰公司发生变更,业主要求重新签订装饰施工合同,双方未达成统一意见,装饰公司催缴后期工程款3万多元未果的情况下停止施工,并以业主违约为由拟请公司法务部启动诉讼程序,业主同时反映该公司何姓项目经理态度恶劣。针对业主反映情况秘书处于24日上午联系改公司负责人凌总,凌总表示业主陈述基本属实,考虑到当时双方言语都有过激之处,即由协会秘书处出面协调,公司将积极配合并立即终止诉讼程序。

      秘书处于当日将凌总意见转述给业主,业主表示认可并请秘书处传话,请凌总直接与其联系协商。

处理结果:由于当事双方相互之间已经失去信任,经秘书处协调,双方同意,业主将装修三期款27000元及尾款5000元交由执行秘书长徐冠军保管,待凌总将业主剩余工程完工后,再由执行秘书长徐冠军交与凌总。

 

 

接受投诉时间:2021年3月11日

接受投诉方式:先电话后微信

投诉单位(个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134★★★★5936

投诉人住址:东方润园4幢1001室

投诉对象:宣城市珺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事由: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等问题

处理经过:2021年3月11日上午,业主胡先生通过电话向协会秘书处反映以上问题并通过微信将施工合同中主要条款拍照发过来,其中,业主反映:1、与珺悦装饰公司签订8月30日至11月30日的三个月合同,但截至今天已经逾期101天还未完工;2、现已支付第一、第二批加加项跟定金共73550元,装饰公司在逾期一个半月后向其索要第三批款(扣除减项)2585元被其拒绝;个人诉求:1、请珺悦装饰尽快完成剩余工期,验收后给与剩余款项目7935元,2、珺悦装饰必须按照合同赔偿逾期款。秘书处于当日下午联系宣城市珺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东陈晓岚,陈总表示其和另一股东刘亮华已离开公司,建议协会联系公司法人陈劲松。12日上午秘书处联系公司法人陈总,陈总表示业主所陈述内容部分属实,1、业主在合同签订后主动要求减项内容已远远超过合同约定的主动减项不能超过2%的比例,属违约在先;2、造成工程延期交付是业主减项内容(如全屋定制类等)是业主自行安排人员施工且未与装饰公司协调施工时间造成的;3、业主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给付三期工程款;后经多次协调双方对处理意见不能达成一致。

处理结果:经秘书处多次做工作,并阐明双方都有从军经历(陈总是退役军人,业主为现役军人),且工程已至收尾阶段,所涉金额不多,应当面沟通、主动化解纠纷,业主胡先生接受秘书处意见,表示愿意直接和陈总沟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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