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季度秘书处接受业主投诉及网络舆情汇总
2020年第一季度协会秘书处接到业主相关投诉及网络舆情如下。
1、业主投诉
投诉时间:2020年3月23日上午
投诉方式:市住建局交办及业主上门
投诉业主:宋女士189★★★★1537、袁先生158★★★★1840(滨江花园1幢1806室)
投诉类型:合同纠纷
投诉对象:宣城市正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装饰分公司
法人:杨先萍 137★★★★0117;
注册时间:2019-05-24;
注册地址:梅溪路485号;
投诉事由:(简要概述)投诉人称:2019年8月前,经过宣城市正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装饰分公司(以下简称正邦公司)工作人员张敏(音)多次电话联系和动员劝说,投诉人将滨江花园1幢1806号新交房屋交予正邦公司装修并于8月19日签订装饰施工合同,同时交付定金7920元。因投诉人对正邦公司设计师沈阳提供的设计方案很满意,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第二条明确约定由正邦公司委派沈阳为该项目设计师,后因正邦公司更换设计师且隐瞒原设计师已离开公司事实,新接手此项目的设计师所提供的设计方案投诉人不认可,投诉人要求正邦公司按合同约定继续由设计师沈阳负责并按原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正邦公司无法按此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据此,投诉人要求解约并退还7920元定金,后经投诉人多次催要,正邦公司退还投诉人2970元,余款5000元以已发给业务员、设计师工资为由拒不退还且态度恶劣。投诉人年后通过12315、市长热线等途径进行投诉维权,市长热线按程序指派市住建局处理,市住建局交办协会协调处理。
投诉诉求:要求正邦公司退还5000元装修定金;
处理经过:秘书处接到市住建局电话通知及详细了解业主所反映的情况后,安排协会副会长陶永清同志负责协调此事,该装饰公司负责人回复,可以安排原设计师负责并继续履行合同,称业主之所以毁约是因其他装饰公司低价撬单,所以5000元定金不予退还,因双方诉求差距太大且装饰公司态度坚决,秘书处难以调解,建议业主按合同约定的走司法程序处理,同时秘书处将此情况如实汇报给市住建局。
2、业主投诉
投诉时间:2020年3月25日
投诉类型:电话投诉
投诉业主:郑先生(199★★★★1345)香江金郡7幢207室
投诉对象:宣城市金饰家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钱总 181★★★★0708)
投诉事由: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
处理经过:秘书处详细了解业主所反映的情况,业主坦承之所以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自己也有责任,因双方存在一定的误解,想通过协会居中调解,秘书处第一时间联系了钱总,钱总对业主的投诉事由进行了解释,并表示亲自解决,秘书处阐明协会的态度并建议其与业主协商解决,后双方冰释前嫌,自行协商解决。
3、业主投诉
投诉时间:2020年3月27日
投诉类型:电话投诉
投诉业主:姚女士(177★★★★1138)贝林和苑7幢1704室
投诉对象:宣城市春秋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总 180★★★★8077)
投诉事由:以未能按期开工为由要求装饰公司解约并退还定金。
处理经过:业主向秘书处反映,其与装饰公司在2019年11月17日签订装修合同并约定2020年农历正月十六开工,后因爆发新冠疫情装饰公司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开工,现要求和装饰公司解约并退还10000元装修定金。经秘书处联系装饰公司王总,王总称业主反映情况属实,但之所以未如期开工,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政府不让装饰公司进小区(复工复产),属于不可抗力,王总承诺就此情况,公司特事特办,保证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业主对王总的解决方案不认可,强烈要求解约并表示房子暂时不装了,因此情况涉及单方面毁约,秘书处建议业主走司法程序处理。